
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是一所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首批开设智能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技术等4大前沿专业,聚焦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核心领域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师资团队实力雄厚,聘请华为、优必选、科大讯飞、诚迈科技等龙头企业技术专家参与教学。
学院与1000余家企业组建校企联盟,每个专业对接20余家“大湾区”“闽粤赣”优质企业,打造“就业—招生—培养”全链条服务体系,全力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






(1) 高考补报名:未完成2026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于2月25-27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2) 正式报考:2026年3月9日上午9:00-3月11日下午17:00。
(1) 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报考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签订《江西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选报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代码:8699)与心仪专业。获得免试就读高职学校资格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在高职单招录取前须完成免试录取工作。
(2) 3月20日前在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官网(www.gzyhj.edu.cn)或“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考生名单。
(3)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于3月20日17:00前到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确认地点: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
考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统考,二是技能校考,总分450分。
1. 技能校考:
(1)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笔试,总分共250分。
(2)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9:30--12:00
(3)考试地点:在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教学楼(具体以准考证的考场为准)
2. 文化统考: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合卷),满分每科各100分,总分200分,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所有报考高职单招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县考试中心安排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于3月23日至27日自行在“高职单招报考系统”下载打印文化统考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11:30。
· 技能校考成绩查询
各招生学校组织“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卷、统分结束后,于4月7日前在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网站(网址:www.gzyhj.edu.cn)或“赣州远恒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提供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 文化统考成绩查询
(1) 4月13日前后,考生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本人分数。考生可于4月13日-14日在网上申请成绩复核,4月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2) 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3) 文化统考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6日提供给各招生学校。
· 录取原则
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文化统考+技能校考”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 录取安排
录取上报:4月23日-24日上报高职单招录取数据,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结果公布:4月28日前,我校将在微信公众号公布正式录取结果查询,并印发录取通知书。
· 录取说明
(1)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申请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
(3) 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含三校生类考试)及录取资格。
1.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新生入校手续,逾期未到校视为放弃入学。
2.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 · 国家奖学金 · —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 · 国家助学金 · —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可分为4800元、3700元、26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 —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